政策规定

关于印发《2016年亭湖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亭政办发〔2016〕43号)

作者: 点击次数:198 发布时间:2017-07-24   打印本页  关闭本页

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盐城环保产业园、亭湖新区、新洋经济区、盐城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管委会,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,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:   经区政府同意,现将《2016年亭湖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希认真贯彻执行。      附件:2016年亭湖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   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2016年5月17日